丹东曙光北国之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9月13日,注册地位于丹东市元宝区炮守营村六组,法定代表人为沙玉林。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;商品房销售;销售:建筑装饰材料、钢材,水泥,铝型材,塑料制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丹东曙光北国之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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