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北国之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6月02日,注册地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炮守营村张家沟111-1号,法定代表人为赵俊丰。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:住宿服务,餐饮服务,停车场服务,食品经营(销售预包装食品),食品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 一般项目:酒店管理,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,物业管理,市场营销策划,会议及展览服务,日用百货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辽宁北国之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。